2012-07-25
當人們還處在自己自足的條件下的時候,個人的目標就是組織目標,組織目標和個人目標不存在不協調和不統一;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分工越來越細,經營者和所有者的分離,形成了授權管理的最初雛形。因此從某種角度上講管理就意味著授權,企業、組織、團體都是通過逐層、逐級授權而建立起來的一種基于組織目標實現、個人利益回報的一種契約關系。
授權產生的契約關系其中的兩個變量就是不同利益和目標函數的兩個主題,他們之間達到一致和協調那么人事風險就等于零,這個時候受委托的一方完全按照委托方的意志行事;當他們之間沒有協調一致,那么人事風險就會擴大,這個時候受委托方偏離了委托方授予的權利、違反了雙方之間的約定、偏離委托人預期的目標,委托方的利益有了受損的風險,人事風險就由此而生。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授權是人事風險存在的前提,那么怎么從授權的開始就預防人事風險的產生呢?
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法人治理結構一定發生授權行為,那么可以肯定他潛伏著人事風險,授權太少影響到經營的效率;太多則會失去有效的控制;授權不當則會引起組織的停滯和巨大的風險損失!
適當的授權要考慮1、授權對象的信度,及可靠性;2、對授權對象的制約機制如何,能否起到約束和制約的作用;3、授權對象的違約行為風險是否在授權方的可控者可承受之內。
只有將授權放在一個嚴格制度框架下,行政約束和監督的氛圍與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授權產生的人事風險,這也是企業內控制度的核心理念所在。戴上緊箍咒的孫悟空才能發揮出真正的建設性作用,否則只會鬧得你一塌糊涂。